4.1配电箱,柜上的电器,仪表应符合电器、仪表排列间距要求。 4.2全部紧固件均采用镀锌件。 4.3二次配线均采用黑色线,加套管编序,线径按厂家标准。 4.4分层配电箱接线应考虑干线进出。 4.5开关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 4.6配电箱、柜装有计量仪表的导线;如多芯铜线须采用套管或线鼻压接,并做好搪锡。 4.7电器安装后的配线须排列整齐,用尼龙带绑扎成束或敷于**线槽内,并卡固在板后或柜内安装架处,配线应留适当长度。 4.8配电箱、柜所装的各种开关、继电器,当处于断开状态时,可动部分不宜带电;垂直安装时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水平安装时,左端接电源,右端接负荷。(指面对配电装置) 4.9配电箱、柜电源指示等,应接在总电源开关前侧。 4.10配电箱、柜内的配线须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配电箱、柜内的电源母线,应有颜色分相标志。 相序 标色 L1 黄 L2绿 L3 红 N 淡兰 PE 黄/绿 4.11 所有铜母线连接处做搪锡处理,裸露部分均喷黑漆,贴色标。 4.12 配线整齐、清晰,导线绝缘良好。导线穿过铁制安装孔、面板时要加装橡皮或塑料护套。 4.13配电箱、柜内的N线、PE线必须设汇流排,汇流排的大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导线不得盘成弹簧状。 4.14 PE线用BVR线,线径选择按GB 50303-2002 4.15配电箱、柜应考虑氧化镁等电缆的安装空间。箱体二层板与箱体之间及二层板与箱体四周根据图纸进出线的规格及导线多少留出足够的配线空间。配电箱、柜的箱体、二层板、面板均须有明显而不易脱落的与图纸相符的设计编号(箱体、二层板用钢字打出箱、柜编号),暗装配电箱箱体应有上或下的方向标识。 4.16凡是两根以上电缆(包括有∏接的电缆)进一个开关的配电箱总开关上端须要设过度处理装置,过度处理装置的规格必须与系统图中电缆规格相匹配。 4.17配电箱、柜内的PE线不得串接,与活动部件连接的PE线必须采用铜质涮锡软编织线穿透明塑料管,同一接地端子较多只能压一根PE线,PE线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4.18消防设备的配电箱、柜及配电回路,必须有红色明显标识。 4.19不等截面的两根导线严禁压在一个端子上。等截面的导线(6平方毫米以下)一个端子上较多只能压两根。 4.20配电柜为靠墙安装(需填写)前开门,暗装箱为前配线,明装箱为后配线。